文档介绍:下水道施工操作规程
1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一)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现场拉好红旗架、红白安全带、
放好马凳等安全设施,晚上或迷雾天要点红灯。
(二)施工前必须申请掘路执照, 详细了解地下管线平面图及管线类
型、位置、深度、走向、规格等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底。
(三) 堆放材料要离开消防龙头三公尺, 不要盖没进水口, 不要紧靠
墙面。
(四)施工机具车辆在路上行驶、停放,应遵守交通规则。
(五) 各种机械设备、 临时建筑物与架空电线要保持安全距离, 一般
电线不小于 1 米,其他按供电局规定: 10 千伏  米;35 千伏 3 米;110
千伏 4 米; 220 千伏 5 米。
(六)沟槽下面和桩架、起吊设备下的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
2 、沟槽及基坑开挖
(一) 在地下埋有电缆、 高压水管及煤气管的地区, 挖掘基坑或沟漕
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 深度不得少于 1 米。如样洞深度已达 1 米还未发现
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二)施工前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 报
(5)
告施工负责人, 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辨别不清
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 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
开挖沟槽部位,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联
系测绘处来处理后才能进行。搬迁树木应与有关部门联系。
(三)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四) 开挖沟槽, 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 工作人
员不准吸烟、擦火柴等明火接近。
(五) 各种管线在未吊牢时, 不得在管线下挖土, 以防管线下沉拆断
而压伤。
(六)挖土深度超过  米时必须开始撑板, 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
有裂缝等现象出现要注意加撑板, 防止坍方压伤人, 撑板撑柱要完好, 损
坏、弯曲不能使用。
(七) 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 距沟边不得少于  米,高度不
超过  米。
(八) 堆土应在沟漕的一边为宜, 留出一边作为卸料之用, 如受条件
限制,必须在两边堆土时,则应堆成条形,每隔 15 米留一空档通道,以
便卸料。
(九)如发现土层有崩坍或滑坡可能时,应加强检查,注意其动态,
并树立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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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每天上班必须检查支撑架, 如发现松动应绞紧撑好, 要注意路
面裂缝和雨天坍方。
(十一)上下沟槽要冒出槽面的扶梯, 扶梯上端要用铅丝或绳索扎牢,
严禁在铁撑柱或回林木上攀登上下。
(十二)跨越沟槽横向的人行跳板,其宽度不小于  米,搁在铁
撑上的脚手板要扎牢,防止跷头坠落。
(十三) 抽水机放的位置要平稳, 距离沟边应  米以外, 电线要架
空,不要拖在地上或沉在水里。
3 、装卸支撑
(一)沟槽的支撑必须随挖土的深度而逐步进行, 不可等全部挖好后
再加支撑,以防坍方。
(二)在沟槽进行操作时, 不得将工具或撑板等物自地面摔至沟槽基
坑内,必须用绳索吊卸。
(三)铁撑柱要撑紧,两头高低要平,撑脚要用铅丝扎牢。撑柱螺牙
应经常加油。
(四)装卸铁撑柱时,应用绳子扎牢吊好后再装上或卸下。
(五)装卸下一道撑柱时, 应将上几道撑柱绞紧, 防止撑柱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