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工商学院北京校友会章程
总则
本会定名为“山东工商学院北京校友会”(简称:山商北京校友会),英文译名为“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 In BEIJING”。
本会由在京工作与生活的山东工商学院(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以及工作过的教职工自愿组成,作为校友沟通交流的平台。
本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促进在京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校友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各地校友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为在京校友、教职工搭建沟通交流、互助合作的平台,为校友与母校搭建服务与回馈的平台。
本会接受山东工商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临时办公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东楼C座B3-A02-05。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加强北京校友之间以及与母校的联系,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会与校友会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友好交流与互助往来;
组织北京校友开展教育培训、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学术交流等领域的专题交流与相互协作,促进北京社会经济发展;
宣传母校发展成就和校友业绩,激励校友建功立业;
合法协助母校搞好社会捐赠,促进母校发展;
积极组织当地公益活动,奉献社会;
向学校反馈社会对学校培养人才的需求;
协助母校搞好教学、科研,促进好的项目孵化及创业;
促进毕业生更好更优就业;
协助促进校友间的事业发展与合作;
协助母校筹备和组织相关重大联谊活动;
编辑、出版校友会内部刊物;
组织北京校友会的其他相关活动;
承接校友委托事项。
会员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范围包括:在山东工商学院(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习过的各种办学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以及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兼职教师)等等。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
自愿加入本会;
(曾)在山东工商学院(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习、生活或工作过。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1)优先享用本会内部的创业、就业和业务拓展合作等信息资源;
(2)优先享用本会提供的会员服务和会刊服务。
对本会工作及财务管理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对本会工作活动建言献策;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其他依照本章程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向本会反映校友的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自觉维护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支持和关心母校的发展;
按规定交纳会费。
本会会员分为缴费会员与非缴费会员,按自愿原则由会员自愿。(缴费原则与标准请参见财务制度试行办法)
组织机构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和修改校友会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4年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