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8】57号
采购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 3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 5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10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13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4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
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
致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受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实施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贵单位在收到邀请书后,按规定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内容: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征收范围为长虹路以北、曹庄社区以南,大北街以西、铁东路以东区域,共征收2157户,征收建筑面积348475㎡,采用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
本项目包括两个安置小区,分别为一号地块(新城怡景安置小区)和二号地块(惠安家园安置小区)。项目安置区规划用地面积172026㎡(),其中住宅用地面积 ㎡(合 亩),道路用地面积 ㎡(合 15 亩),公共绿地 ㎡(合 6 亩),公建用地面积 ㎡(合 9 亩)。㎡,㎡,地下建筑面积 ㎡,建设安置房共计2751套。。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棚户区改造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而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城市面貌,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因该项目为民生重点工程,根据以上文件要求,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具备较强的持续出资、融资能力,同时又具有成熟的棚户区改造经验,并且与多家金融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可以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鉴于以上原因,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定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唯一承接主体。
四、拟定的唯一响应人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汤阴县城关人民路125号
五、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已于2018年5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专家对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唯一承接主体的论证意见。
七、论证专家名单
1、姓名:洪岩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联系方式:**********
2、姓名:靳桂兰工作单位: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联系方式:**********
3、姓名:黄守平工作单位: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联系方式:**********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2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996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65976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9961
2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65976
3
项目名称
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4
采购内容
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5
建设地点
汤阴县境内
6
资金来源
筹措资金
7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8
服务期限
25年
9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