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考勤制度管理全案
第一章工作时间
定义
工作时间指员工必须出现在工作地点、并按照公司制定要求从事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
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均有4天弹性公休日(是指周日),可根据公司需要调整休息时间。在没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每周的休息时间为周六或周日。
除周一至周六正常出勤外,因工作要求需要周日上班的,公司原则第二天进行调休,如不能正常调休的,可最晚延迟到下个月15号之前调休,如工作需要实在无法调休的按加班计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
现场施工人员,公司要求需要穿工服的,要依照公司要求履行。(附表《规范工作服和相关防护用品的穿戴及发放》)
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如下
春、夏、秋(3月1日--10月31日)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11月1日--次年2月-28/29)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30-17:30
第二章考勤
实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公司及时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00及下午2:00(冬季下午1:30)
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上午12:00及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报总经办知悉并登记后方可离开。总经办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如遇施工时,可由项目经理记录施工人员考勤,也须在每月2日前将施工人员考勤情况上报总经办。各部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所有员工的出勤必须有考勤记录,总经办以此作为考勤统计的基本依据。
员工采用打卡记录考勤。
员工一天打卡4次即上午两次、下午两次。
考勤卡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上午下班和下午上班打卡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范围内,否则均为无效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外出人员应向总经办负责人进行报备。
因工作性质(现场施工人员等)或因停电、打卡机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打卡的,由部门主管报出人名单,报总经办考勤备案。
考勤统计日期起止为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迟到、早退
员工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如下:
迟到或早退≦5分钟一次罚款10元;当月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包含第三次)每次以2倍罚款计算;
迟到或早退>5分钟≦30分钟一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包含第三次)每次以2倍罚款计算;
以上累计迟到、早退罚款,均以在第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呈倍数增长。
每半天一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半天,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半天工资不予以计算外另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