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旧对比和重点讲解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卞铠生
本讲稿章、节、条的编号与规范一致,仅供学习参考。
附:勘误
1. P41 中,钢管直径20mm改正为25mm
2. P49 倒6 行,式(-4)改正为式(-7)
3. P67 第2 行,
4. P73 第12行,
5. P88 第6 行,
6. P126 第10 行,删去10
7. P130 倒12 行,6m×6m 改正为6m×4m
8. P142 第10 行,4 款改正为6 款
9. P167 倒1行,GB/T -1999(等效IEC61000-4-5:1995)
应为GB/T -2008(等效IEC61000-4-5:2005)
10. P177 倒11 行,式(-2)改正为式(-5)
1 总则
为使建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制定本规范。
【增加】红字部分为新增加。条文说明中指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增加】适用于扩建、改建的建筑物。
【删除】原有“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现删去。
2 术语
对雷电、防雷装置、被保护系统等,共给出50条定义。例如:
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电气绝缘,即间隔距离。
接闪器--用于拦截闪击的接闪杆(避雷针)、接闪导线(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组成的这部分外部防雷装置。
【建议】请浏览术语,既便于理解条文,又有助于答题。
3 建筑防雷分类
【修订概要】
(IEC标准Ⅰ、Ⅱ级):
【补充】“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作为前提条件。
【修改】0区或10区改为0区或20区。
1区改为1区或21区。
(IEC标准Ⅲ级):
【增加】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修改】1区改为1区或21区。
11区改为2区和22区。
年预计雷击次数的修改:
省、。
。
(IEC标准Ⅳ级):
【修改】。
。
。
【防雷分类串讲】
分类原则()
根据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要点】第一类均按使用性质决定,即爆炸可能性很大、后果极其严重者。因此,民用建筑物均非第一类。
2款无附加条件,即0区或20区均为第一类。
1、3款有附加条件,即“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如不符合这一条件,则为第二类。(参见下面5、6款。)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 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 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 预计N>、省级办公建筑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 预计N >、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要点】1、2、3、4款均以重要性一个条件入选。
5、6、7款均为“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