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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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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docx

上传人:aisheng191 2018/10/16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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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 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 (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医疗收费
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
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及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赔偿。患者经医院治疗已
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
以审查:(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
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但上述原则也不完全尽然,如以时间判断为例,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这是毫无
疑问的。但反之却不必然,因为医疗事故发生后,往往两种医疗费用会同时交混发生,即在治疗因医疗事
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的同时,也在治疗患者的原发疾病,特别是当患者的原发病为重危疾病、而医疗事故
只给患者造成较轻伤害(如四级医疗事故)时,单纯以时间来划分,将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医疗费用视
为非原发病医疗费用,显然有失公平。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
疗费用予以鉴定。
3、后续治疗费。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二)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
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照 3 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
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
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
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
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
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
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包括承包经营户、
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 、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
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误工日期的认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
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
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