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讲,外交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由_提供下载
一、高度集中的外交决策机构
1,外交是主权国家的行为,外交决策涉及一国的最高国家利益,具有典型高度集中性(外交无小事,大权在中央,外交工作授权有限)。外交决策权都掌握在一国最高领导或者实际掌握一国最高行政权利的执行机关手中。外交决策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特点。
2,几种不同的情况
总统制国家(美国),权力高度集中于总统。
内阁制国家(日本,英国、印度),国家元首具有象征意义,有签署任命驻外使节国书和接受外国使节国书的权力,但只是名义上,真正掌握实权的是内阁。
总统内阁制(法国),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掌握在执政党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封建世袭制国家,外交决策权掌握在封建君主手中。
3,中美宪法对外交权的相关规定:
美国宪法对外交权的规定:
第八款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直接税、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防务和公共福利,但一切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应全国统一;
宣战,
第二条,第二款:
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他有权提名,并於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
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於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外交权的规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
       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外交决策者也是最高级别的外交政策执行者。
一个国家的外交决策者同时也是最高执行者。他们首先是外交政策的首要制订者,但他们一旦从外交后台走上外交后台,就成为外交政策的执行者,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交通工具的广泛发展,首脑外交越来越活跃。
首脑外交的兴起和对外交机构职能的冲击。
二、外交执行机构
1,外交部
外交部(职能的变化:协调、参与决策,主持执行)。
“使馆承派遣国之命与接受国洽商公务,概应经与或经由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它部办理。”因此各国外交部即为授权代表国家对外进行交涉的专职外交执行机构,并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