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说明文知识疏理
一、说明对象及其基本特征;
二、说明语言特点;
三、说明顺序;
四、说明方法。
说明对象及其基本特征
说明对象的基本特征:指被说明的事物或事理不同于其他事物或事理的根本属性或标志。
说明对象的特征(本质)是说明文最重要的要素。
说明文要授知于人,主要就是把说明对象的特征(本质)解说明白。理解了说明文要说明的事物或事理的特征(本质),就基本上理解了说明文的主要写作意图和目的。
说明顺序:指解释、说明事物或事理特征时,要有条理性,符合认识事物的规律。
通常说明文的说明顺序有三种:
1、时间顺序;
2、空间顺序;
3、逻辑顺序(从特点到用途、从现象到本质、从主要到次要、从概括到具体,从整体到局部、从原因到结果,也可反过来用)。
说明方法
1、下定义: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下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的本质,是科技说明文常用的方法。
2、举例子:
利用例举实例的办法把比较复杂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解说得具体明白。
3、分类别: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事物或事理进行分类,加以说明,使之眉目清楚。
4、作比较:
说明某些比较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人们比较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