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承办协议书甲方:中国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四号电话:010-87183491、87183492传真:010-67176053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鉴于:一、甲方是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的主办单位,排他性地拥有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的举办、商业开发以及授权承办本项比赛的权利。二、乙方可以是具备地方体育运动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也可以是在工商或民政注册的,具备乒乓球赛事组织等相关资质的单位,且乙方确保能按照体育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办赛。双方就在省(自治区)市举办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比赛名称:2016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第站)第二条比赛日期:2016年月日至月日第三条比赛地点:体育馆第四条主办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第五条承办单位:第六条定义及解释:本赛事的主赞助商:本合同所述本赛事主赞助商,是指由甲方直接确定或授权乙方确定的2016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的主赞助商。甲方赞助商:本合同所述甲方赞助商,是指与甲方达成赞助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的赞助商。乙方赞助商:是指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与乙方达成赞助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的赞助商。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一)授权乙方获得2016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第站)的承办权和部分商业开发权。(二)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本项赛事。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组织比赛的相关义务或未按照标准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履行合同义务。(三)甲方(含甲方赞助商和合作伙伴)拥有赛场内20%的挡板广告权益。甲方须于赛前2周内将广告制作文件交由乙方,乙方负责制作。(四)甲方对突发事件或其它争议有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负责拟定竞赛规程、接受报名、审核参赛运动员资格和竞赛编排等竞赛组织工作事宜。(二)甲方依据竞赛规程负责指派2名竞赛工作人员和6名国家队教练员到赛区。(三)甲方将依据竞赛规程负责向乙方提供比赛用球,并协助乙方寻找器材赞助商。(四)甲方负责选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3人及竞赛编排1人,以及临场裁判员不多于4人(中立裁判)。选派原则如下:1、为更好地与承办单位配合开展工作,原则上有一名裁判长或副裁判长为当地裁判。该名当地裁判长或副裁判长负责与承办单位协商组织裁判队伍。2、为不断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甲方在选派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的过程中,将适当加强对中青年裁判的培养和选派。3、本着培养优秀裁判员,同时作为中立裁判的目的,甲方将选派不多于4名的临场裁判员作为中立裁判。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甲方授权乙方享有以下权利:(一)乙方拥有甲方授权的比赛承办权和部分商业开发权,包括且不仅限于赛事冠名权、单项冠杯权、赛场内80%的挡板广告权、比赛场馆外广告权及电视转播权、食宿和交通商业开发权、比赛门票经营权和广告权、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广告权等。但在所有乙方制作的官方平面印刷品(包括比赛秩序册、比赛背景板、比赛成绩册、比赛通行证、比赛门票等)中必须显示甲方、甲方指定的赞助商或合作伙伴(若有)的logo标志。(二)乙方有权指派或商调竞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裁判员。(三)乙方有权享受通过比赛的商业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四)如甲方有地胶赞助商,乙方有权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