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议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赔偿义务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赔偿权利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乙方违反操作规范,未按照工作流程操作所致,其主要责任在于乙方。但鉴于乙方是在用工期间发生本次事故,作为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鉴于乙方不构成伤残,按照法律规定,乙方不享有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或伤残津贴等伤残保险待遇。
二、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挂号费、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和医药费等费用清单上所列明的全部医疗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甲方已经全部付清;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后续治疗费等各项医疗保险待遇共计
人民币元(大写: )。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后续治疗费用)
四、针对上述第三项费用,付款方式为
。
五、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