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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ssnobrx145 2015/9/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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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翻译标准多元化的客观性
摘要:翻译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所以翻译遵循艺术及科学本身发展的规律翻译标准的存在是客观的,多元的翻译标准也是客观存在的。
关键词:多元性;翻译标准;价值;判断
翻译标准一直是翻译研究中备受关注的核心问题,什么样的翻译标准?是翻译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因为“标准”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准绳和规范,也是衡量和检验实践成果的尺度。从本质上来看,它是人们对理性追求和依赖的表现,是人对事物理想状态的追求和向往。即使不设立标准,每个译者也会有自己的准则,而评论者也会有心中的尺度。翻译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门科学,所以翻译遵循艺术及科学本身发展的规律。纵观中外历史,翻译实践的存在已有两千多年。在我国的翻译史上,后汉三国时代的译经大师们一般都采用直译方法;而后秦时代的译坛主鸠摩罗计一改以前译家古直风格,主张意译;初唐时三藏法师玄奘则自创“新译”。这些译经大师虽然清寒没有正面提出翻译标准,但是在他们所立张的“直译”、“意译”、“新译”的方法背后,不能说没有悬着一个他们各自认定的翻译标准,这是我国较早的但却是没有正面确立的译经标准。
一、翻译标准的问题事实判断
人们设立翻译标准也是对翻译的理想状态的追求和向往。即是不设立标准,每个译者也会有自己的准则,而评论者也会有心中的尺度。因为,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都是一种创造价值活动,即都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和社会需要而从事的活动,这就意味着人的需要本身就已成了标准的最初意识形态。所以价值理论认为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的基本依据,它对于评价活动而言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评价标准的不同,实际上是人的实践目的不同,因为人的需要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人们总是按照他们的需要去规划行动与预构结果的。既然人们按照这种预构和设想去改造事物和创造事物,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任何标准中都是有主体因素在内的,是主体的需要与主体的筹划的产物,有着对人和社会有意义的问题,即价值问题。因此,我们也可以肯定地说任何标准问题都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它理应属于价值学研究的范畴。但是,在以往的翻译标准的讨论中或设定中,人们却一直采取一种排斥主体因素、坚持客观主义的立场,从客观角度出发来制定标准,把价值判断当成事实判断,以认识论的真理符合论作为指导,把原文主体作为模仿的对象与唯一参照。这种客观主义的做法必然会导致一切标准都是一元性的,也是绝对性的。
看看以前国内外一些代表性的翻译标准几乎都是这样的,例如:泰特勒的有名的“翻译三原则”,奈达的“从意义的对等到风格的对等”,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与钱钟书的“化境”等皆概莫能外。他们都是把原文文本作为理想的标准,抹煞了理想与现实的界限,认为译文文本的理想状态就是与原文文本毫厘不差、一模一样。这种标准一经他们这些话语权威们提出,就有言出法随的作用。取得普遍认同而成为法规,即标准。其实不同的翻译目的与读者对象,对异文化体验的缺乏,对作者所在社会历史情况的陌生,还有语言中介的并非自足自明与精确等等。除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外,由于这种标准过于绝对,也容易滋生内在矛盾性。这些内在矛盾也源于传统认识论的二元对立原理,如形式与内容的二分法,使得这种标准很难调和在翻译过程中二者的矛盾。这样看来,以往的翻译标准都有共同的缺陷,即排斥了主观尺度,而只坚持了客观尺度。把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