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8
文档名称:

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培训(1).ppt

格式:ppt   页数:9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培训(1).ppt

上传人:baixue 2013/5/2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培训(1).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培训
第四讲 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 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制度
主讲人李莉
国家标准(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
能力要求:
1、能讲解国家和当地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
2、能介绍国家和当地关于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规定
3、能介绍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4、能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服务
5、能向服务对象介绍国家和当地关于病残儿鉴定的基本程序和主管机构
6、能向服务对象介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基本程序和主管机构
国家标准(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
相关知识:
1、国家和当地现行生育政策基本要点
2、政府提供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件和管理程序
3、当地有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规定及程序
5、国家和当地关于病残儿鉴定的规定和基本办事程序
6、国家和当地关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规定和基本办事程序
第一节计划生育法律框架体系
第二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三节计划生育中的生育政策
第四节社会抚养费征收
第五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第七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第八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计划生育法律框架体系
一、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第一节计划生育法律框架体系
二、框架体系的内容
法律框架体系
婚姻法
行政处罚法
刑法
相关法律
部门配套规章
相关卫生、药监
婚姻、统计
行政法规
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一法)
宪法
继承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收养法
劳动法
执业医师法
母婴保健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
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
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监察法
(三规)
行政许可法
三、层次和效力等级
宪法
法律
国家行政法规
地方行政法规
国家行政规章
地方行政规章
四、我国的立法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我国的立法权限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