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胡运钊董事长在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日前召开的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工作会议上,胡运钊董事长于10月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发表了两次重要讲话,分别论述了对营业部违规事件处理的认识、零售业务体系改革的思路等问题,现根据董事长讲话录音整理如下:
一、对“杭萧钢构”事件和大连西安路营业部问题的认识
“杭萧钢构”事件对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大连西安路营业部问题的性质是严重的,有关情况国洪副总裁已经进行了通报,并宣布了公司的处理决定。在这里,我谈谈个人的一些想法:
首先,希望公司总部各部门主管、营业部总经理从正面吸取教训,在这方面我讲三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发展业务和控制风险不是对立的,不是冒了风险就可以做大业务。大家有顾虑,担心在业务拓展中出现问题,受到公司的处罚。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大连西安路营业部也好,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也好,其出现问题的根源并不是发展业务,而是违反了公司的有关制度和纪律。长期以来,这两家营业部的业绩并不十分突出,说明冒了政策风险并不意味着业务的增长,反而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反观经营业绩名列前茅的几家营业部,从稽核监察部反应的情况来看,都是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营业部。可见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并不矛盾。
第二个观点,道德风险防范工作要常抓不懈。原大连西安路营业部负责人等的违规违纪行为十分严重,其行为并不是为了公司的业务拓展,而是完全为了个人捞取好处,把应该属于公司、甚至其他员工的收入归为己有,损公肥私。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损害了公司利益,更伤害了营业部员工积极性。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公司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内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各级部门负责人要引以为戒,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用好手中的权力。
第三个观点,发展业务并不等于破坏规则。对于“杭萧钢构”事件中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的行为,现在还有人错误地认为是为了公司做业务而产生的问题。在对该营业部原负责人、营运总监和交易经理的错误认定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营业部在公司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的情况下,2月8号顶风为客户开立非实名账户。在对“杭萧钢构”事件的处理中,公司领导、经纪业务总部和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分别承担了不同责任:因为对账户清理工作没有给予明确意见,公司总裁、分管副总裁承担了领导责任;经纪业务总部的责任在于对该事件处理不及时,对形势认识不清,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导致事态扩大;营业部的责任是开立非实名账户,并且事发后整改措施不力。“杭萧钢构”事件对公司的伤害是巨大的,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和新设营业部的审批、券商分类监管的评审,甚至公开上市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最直接的是因未能评为A类券商,公司仅今年就要多交2000~3000万元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更令人心痛的是,公司长期以来树立的规范、稳健形象也受到监管部门质疑,这种负面影响将在短期内难以抹去。“杭萧钢构”事件对公司而言是一次沉痛的教训,我们在这件事上已经付了学费,要有长进,不能再犯类似错误。
其次,大家应该认识到公司对执行规章制度的态度是严肃、认真、负责的。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公司要有制度,要靠制度来推动公司的发展,这样才能真正建成百年老店。在“杭萧钢构”事件中,总裁、副总裁、部门主管和副主管都接受了处罚,充分显示了公司维护制度的决心,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