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澤慈善基金會「福老攜幼真愛久久」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專案研討會決議通過 一、宗旨:為達到「禮記大同篇」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規劃「老攜幼真愛久久」獎勵學生,以照顧老人及參與公益志工服務為尊老敬老提供新力量,開創學生志工專長,提供獎助學金,以資鼓勵。二、申請對象:萬華區(一)華江高級中學、大理國高中、立人高級中學2、3年級學生,各校30名,每學期每名發放獎助學金新臺幣伍仟元正。(二)雙園國中及萬華國中2、3年級學生,經法定監護人同意。各校30名,每學期每名發放獎助學金新臺幣伍仟元正。三、申請資格:(一)具低收戶、中低戶、清寒戶證明或學校、區公所薦舉特殊資格經福澤基金會通過者。(二)前一學期平均70分乙等以上及操行評語。(三)參與福澤慈善基金會活動1次及學校、社區公益活動4次,累計志工服務時數為5次10小時,經區公所、福澤慈善基金會核定通過者。四、申請時應檢具之文件:申請表及志工服務時數記錄表清寒証明成績單(加入導師操行評語)特殊資格申請者應檢附學校、區公所薦舉證明。五、前述應檢具之文件,若有未齊全者,將視無效件處理,但經通知於期限內補齊,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為使資源公平使用,已享公費或其地慈善團體補助者請勿申請。六、申請方式:詳填申請表,請學校收件並完成初審推薦,逕送區公所視導孫國華彙整提請審查小組查核,經福澤基金會核可後另函通知。七、審核程序:(一)收件:各校檢視申請者文件,並完成初審。(二)複審:由區公所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辦理。(三)決審:由福澤基金會進行決審,核定發放名單。八、申請日期:第一學期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0日止。(含各校初審日期)九、頒發時間與方式:頒發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10月中下旬,第二學期為每年4月中下旬。頒發方式繕造名冊直接劃撥各校專戶或公開場合等發放獎助學金。十、本辦法經福澤慈善基金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