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简答)
(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调整对象
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
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的区别
。
。
(二)义务主体的范围(选)
绝对法律关系: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义务人负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一切不特定的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必须有具体的义务人协助,义务人一般是实施某种积极地行为,并且义务人只是特定的一人或者数人。
(三)权利的实现方式
物权关系: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的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概念: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二)构成条件:
(三)种类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私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法人;其他组织,如国有银行、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国家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物权)
行为(债权)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人身利益(人身权)
权利(抵押权和质权)
第三节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一)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二)可能性包括以下三种
,或者实施一定的行为的可能性
,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
(二)根据权利的作用——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选)
支配权: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如物权
、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请求权: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最典型的请求权
抗辩权: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
形成权: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撤销权、抵消权、介入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又称私力救济,如正当防卫。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权利受到侵害时,经由特定的程序获得国家机关的救济,又称公力救济,如起诉。
第四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一)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二)客观事实与法律实施的区别:
客观事实是指基于客观情况产生的事实,如属于自
然现象的日出日落、刮风下雨,属于人的活动的散步
、读报、起床,睡觉、属于人的无意识的打鼾、打喷
嚏、梦游、呓语,以及爱情、友谊都不能成为法律事
实。只有法律规定的客观事实才能成为法律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选择)
(一)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情况,其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人的出生、死亡,物的灭失。某种客观情况的持续如权利人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对物的持续占有,权利的不行使(如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积极行使请求权)、不当得利等,都属于事件
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第二节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理解:简答—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法律特征:
,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