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办理员工新参保
网上办事分类
单位办事 
事项内容
企业为其员工办理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快速通道分类
征收 
数量及方式
无限制。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 深户: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1)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2)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3)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4)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5)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及社保管理站
办事程序
一、通过网上申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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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征收窗口办理的
《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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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当月15日前在窗口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当月19日前(含19日)在网上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20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温馨提示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有效期规定。
事项收费
无收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zxbs/wssb/
状态查询
/zxbs/wssb/
办理结果
/zxbs/wssb/
相关表格
  标准规范:
  名单名录:
  相关附件:
公开类型: 依申请公开
生成日期: 2008-11-24
企业办理员工续交社保
网上办事分类
单位办事 
事项内容
企业为已在我市参保的员工办理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快速通道分类
征收 
数量及方式
无限制
申请材料
《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盖单位公章);
(验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
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保分局、社保站
办事程序
一、通过网上申报的
;
;
。
二、通过征收窗口办理的
《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
。
办理时限
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