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越溪群英塘承租权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宁海县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位章)
2017 年 3月17日
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越溪群英塘承租权
招标文件
经宁海县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委会决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标的:。
二、承租权期限及标底:本次公开招标的承租期为2017年3月24日到2021年2月11日。标底为每年每亩2000元,即每年承租款为40400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标底(含本数),低于标底为无效标。最高报价者中标,如遇最高报价2人或以上的以抽签决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3月24日中午12:00时止。
2、报名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投标报名条件及招标书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同时上交投标保证金(即存入瓦窑头村信用社账户的回执单)。报名同时领取招标书(也可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后打印)。
五、投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4:00时。
2、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下午14:00时前;地点为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须存入瓦窑头村信用社帐户,帐号为:201000051168656。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200元及第一年承租款并与村方签订合同,如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与社方签订合同、交纳承租款,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该公告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4:00时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瓦窑头村公告栏上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瓦窑头村方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桃源街道瓦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家毅
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中。所有包封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存入瓦窑头村信用社帐户。未中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1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应在 2017 年 3 月24日 14时 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开标。开标程序为:资格验证→开标→休会→评标→定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会前应在签到表上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桃源街道纪工委等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
五、初步评审
,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
(1)已经适当的签署;
(2)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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