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章程
总则
本届比赛将于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在中国厦门举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将认真、公正地为每位选手打分。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参赛者不限国籍,凡年龄在17—32岁之间(1978年10月28日—1993年10月28日出生)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共分三轮进行。进入半决赛人数不超过12人,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它相关活动。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不向选手另付报酬。比赛获奖选手将有机会参加由比赛组委会提供的至少3场音乐会(合同另签)。
一、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
1. 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比赛官方网站上下载),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递(邮戳日期为准)或送交方式向比赛组委会报名。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 近期半身照片3张(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张(8×10cm,适合印刷用
)。
*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 本人简历和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影印件)或在学证明书及一位音乐家的推荐函。无专业学历者,需提交两位音乐家的推荐函。
* 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录像带一盒。曲目要求如下:
⑴技巧性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为肖邦练均律钢琴》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⑶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⑷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组委会
中国厦门市体育路95号
邮编:361012
附:报名表格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选手应自行备份所寄申请材料。比赛组委会为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2. 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2010年7月20日前以传真、邮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报名者接到比赛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的通知后,应于2010年8月20日前(以汇款日期为准),电汇或邮汇60美元(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按外汇比价付人民币)的报名费至:
人民币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厦门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331 0201 1100 7086
户名:厦门市文化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美元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 Bank of China Xiamen Branch
帐号: 8400 0850 0408 0960 14
户名: xia men shi wen hua ju
zhong da yi shu huo dong ban gong shi
银行代码: BJ73A
3. 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将于20天内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
4. 参赛者本人应于2010年10月26日至27日抵中国厦门在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5. 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抽出的顺序贯穿整个赛程。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 比赛一律背谱演奏。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