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报告
天职京税字[200×]第××号
XXXX :(委托单位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账册、年度财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条理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的《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经对贵单位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事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审核结果如下:
销售(营业)收入元;
利润总额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
应纳所得税额元;
减免所得税额元;
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元;
企业可据此办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核表》
5.《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
6.《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审核表》
7.《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审核表》
8.《审核项目汇总表》(3-1)(3-2)(3-3)
9.《企业各税审核汇总表》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
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