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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与文学创意(2011-03-29 10:41:10)转载分类: 文化
在文化产业振兴进程中,文化创意成为一个关键词。而今在文化创意体系内提出“文学创意”,是基于文学作为文化艺术的核心和文化的集中代表,也是基于“文学创意”与新媒体文学密不可分的关系。
何谓“文学创意”?用创意研究专家田川流教授的话来说就是:“运用创意思维,以多元和系统的方式从事文学活动与创作,实现对于文学意蕴及其作用的强化,增进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在以创意为突出特征的文化发展的新时代,文学创意与其它艺术样式同样是与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因素相互交融的结果,也是进入文化产业运作的必然要求。”创意思维其实就蕴藏在每个人内心深处,源自每个人某一段时间内乃至一生当中最为关注、最为重视的事物、事件。不仅是文学创意,艺术创意同样也如此。
为什么不叫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创作”?长期以来,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主要是指作家写、出版商发行、读者阅读的单一流程。因为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创作不同的是,文学创意特别注重创作之前的策划,注重作家与出版商、读者之间的联动。在创作之前,作家与出版商就有明确的读者意识和市场定位,对作品的包装、宣传与销售有前瞻性判断。作家不再是为所有人写作,作品也不再适合所有读者阅读,而是相对集中的潜在读者阶层,在一定读者群中流行。读者也不是一味地只知道阅读、接收,同样也被吸纳到作品的构成过程中来,文学创意可以使文学活动的形式丰富多样,不再是“我写你读”那么机械。这种形式是靠新媒体文学表现出来的。
文学创作与文学创意的根本区别到底在哪里?这只有一字之差的两个概念,的确很难从理论上完全界定得清清楚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上,最现代的文学创意起码具有三大特征:
其一是多种媒体的延伸交融以及多种艺术形式和手段的共同运作。在高科技和新媒体时代,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迅猛发展的市场经济,使“消费主义”成为时代的关键词,而伴随消费时代一起到来的是文化以工业流水线的方式被制造、被生产。在市场的伦理架构下,消费者的需要即是生产的需要,获取最大利益即是生产的终极目的,被产品化的文学同样需要遵循这样的规则。文学创意的提出与实践是文学产业化,文学创意要真正走出了象牙塔,成为一种文化产业,进行产业化运作。文学创意更注重在文学作品问世后与市场结合,对作品进行“深度开发”。文学创意为作品及时转化、改编为其它样式的艺术作品而铺设道路,打好基础;文学创意也对文学活动的形式予以拓展,引导读者参与文学专题活动及其实施一定形式与规模的再创造;创意者为文学作品的形象、物象或情境如何派生与拓展衍生产品而出谋划策。传统的文学创作当作家把作品写完,找到杂志、出版社发表、出版后就万事大吉,到此为止;但对于文学创意而言,这才是刚刚开始。一部作品在报纸杂志发表后,还可以进行续集的撰写和电影版、电视版的改编,可以将作品中虚拟的人物、服装、道具、场景等转换成现实产品进行商业性开发,文学可以为影视、动漫、网络游戏等提供脚本。家喻户晓的香港经典电影、网络游戏
《大话西游》取材于《西游记》,把文学作成一个产业链。文学也才真正有可能实现文学产业化,成为文化产业中的一员,促进文学事业的蓬勃发展。
其二则是完全市场化的包装运营。面向市场,面向读者阶层,与市场结合,这是文学创意与文学创作的重要区别。在过去,文学创作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