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清单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一、部门职责 (附件一)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附件二)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附件三)
四、公共服务事项 ( 附件四)
附件1
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备注
1
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市场监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办公室
承担本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
政策法规股
组织指导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股
组织指导各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
政策法规股
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管理法规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
2
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辖区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市场监管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查处违反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企业监管股
经检大队
各基层分局
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注册和监管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监管股
工商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室
组织指导基层分局、经检大队的企业监管工作
企业监管股
3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监管网络商品交易行为。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
市场维权股
承担指导网络市场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
市场维权股
负责监管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经营者信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案件
市场维权股
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及监管技术研究与应用
市场维权股
4
在县政府领导下,依法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负责辖区食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管和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及消费警示。
市场维权股
规范商品售后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市场维权股
负责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打造服务社会的品牌窗口,构建消费维权的枢纽平台。
市场维权股
负责受理经营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并指挥调度系统单位及时依法处理,督办反馈结果。
市场维权股
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及消费相关信息分析、公开工作。
市场维权股
。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基层分局、经检大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执法体系建设。
市场维权股
开展农资商标质量监管工作。
市场维权股
代表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实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消费者投诉,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调解。
消协
5
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管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监管直销和禁止传销工作。
经检大队
经检大队全称为:沧州市场监管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献县大队(献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依法承担监管和规范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
经检大队
承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工作,负责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经检大队
6
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经检大队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经检大队
7
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合同。
承担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经济活动的工作。
市场维权股
8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监管拍卖行为的工作
市场维权股
组织指导基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