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涂料战略合作协议书
编号:VKCGXY2006-13-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
电话:0755-25606666 传真:0755-25531696
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13A01室
电话:020-83880680 传真:020-837522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万科集团内外墙涂料统一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供方是指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包括乙方授权的特约工程承包商;
需方是指万科集团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各房地产公司;
甲方指定乙方为万科集团的丙烯酸类内外墙涂料战略供应商之一,需方可根据在建工程的需要决定是否选用乙方的产品。乙方负责协议期内需方在建工程内外墙涂料的供货,并在有需要时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
供方所提供的丙烯酸类内墙涂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的规定,同时满足附件《万科集团内外墙涂料技术标准及供方承诺》的要求;
必选产品/服务:丙烯酸内外墙涂料供货;
可选产品/服务:外墙腻子、金属防锈漆供货;外墙涂料施工。
战略合作协议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的产品不能满足需方所开发项目的要求,需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产自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油漆厂和上海松江油漆厂。多乐士、幻色家、迪威耳为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第二条材料价格
材料价格为需方工地到货价,详见附件1,此价格为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定价依据,且包含所有颜色的涂料;需方工地到货价包括成品、运费、包装、税金、管理费、检验费、成品费、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等到工地仓库交货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施工费是指由供方负责外墙涂料施工的全部费用,详见附件1,包括人工、辅材、总包配合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乙方根据需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届满时累计实际结算材料采购金额加上需方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编号[单击此处键入合同编号]签定的合同,在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以下以S表示)的大小给予甲方返利优惠:
当 1700万≤ S<2550万时,乙方给予甲方 % S的返利优惠;
当 2550万≤ S<3400万时,乙方给予甲方 % S的返利优惠;
当 3400万≤ S<4250万时,乙方给予甲方 % S的返利优惠;
当 4250万≤ S<5100万时, % S的返利优惠;
当 5100万≤ S<6000万时, % S的返利优惠;
当 S ≥6000万时, % S的返利优惠;
返利优惠支付时间:自本协议届满的次日双方开始对帐,对帐期7天,乙方必须在对帐期届满之日起30天内将返利优惠付清;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每3个月就产品价格走势向甲方进行一次书面说明。材料价格(指本协议约定产品在中均价格)波动在+5%(包括+5%)以内时,本协议价格不得调整,一方能提供有效而充分的证据表明价格波动超过+5%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内,双方在万科集团投资开发的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即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合作;
深圳区域:深圳、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珠海
上海区域:上海、南京、无锡、南昌、苏州、镇江、杭州
北京区域: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长春、鞍山
其它地区:成都、武汉等需方指定的地点。
各项目开发计划如有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在合作期内万科集团如有新增的地区或开发项目,可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纳入本合作范围。
供货地点为本协议所称项目所在工地现场;
乙方承诺向万科业主提供购买涂料的优惠,优惠内容详见协议附件10《万科业主购买ICI涂料优惠方案》。
第四条采购/施工合同签订方式
供方与需方必须遵照本协议确定的材料价格确定材料单价,并遵照本协议提供的附件2《涂料采购合同样本》或附件3《涂料工程施工合同样本》签订合同,不得提出与合同样本内容相抵触的条款。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需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乙方发送产品订单,并按照本协议书附件2《涂料采购合同样本》或附件3《涂料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形成待签合同;
需方及时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供方就待签合同进行确认,双方均无异议后,由需方将待签合同送至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