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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筑防火
【摘要】建筑防火,是建筑的防火措施。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
防火措施,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建筑防火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 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后者主要为进行防火分区,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灭火设备等。中国古代主要以易燃的木材作建筑材料,对建筑防火积累了许多经验。
【关键词】建筑
防火
明代嘉靖十三年(1534)兴建的皇史宬,采用砖石结构,室内石台上放置包铜皮的樟木文件柜;嘉靖四十年建造的宁波天一阁(见藏书楼) ,建在三面临水的湖边,并在阁前开凿贮水池,就是为了防火。世界各国均根据国情制定各
种建筑防火规范。中国已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此、外,对古建筑、地下建筑、汽车库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等,也有专用的规范或规定。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①可燃物:如木质材料、可燃装修、家具衣物、窗帘地毯及生产、贮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②着火源:如烟头、火柴、厨房和锅炉房用火、电气设备事故的火花以及雷击、地震灾害等,都能形成着火源; ③助燃物:氧及氯、溴等。因此,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对三者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筑物防火措施,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
中国按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耐火能力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必须为一或二级) 。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级中对二者分别作了规定。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 。构件的材料依燃烧性能的不同有燃烧体(如木材等) 、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之分。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 3 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 180 毫米厚的墙或 300×300 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 2 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 30 毫米以上。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应力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以减少火灾发生和控制火势蔓延。二、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①防火间距:为防止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6 米,它们同三、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
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 7 米和 9 米。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13 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15 和 18 米。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12 和 14 米。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 应远离建筑物。②防火分区:建筑中为阻止烟火蔓延必须进行防火分区,即采用防火墙等把建筑划为若干区域。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