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走读协议书
篇一:学生走读协议书
河北高校艺术高考培训学校
学生走读协议书
鉴于学生实际情况,经校方与家长协商,对部分具备条件的学生施行走读制,执行条款如下:
一、家住学校附近且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
二、学校有责任审核走读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列入走读生管理,并办理走读生手续。走读生享有住校生的一切待遇和义务。
三、走读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早读、上课、自习(含晚自习)和学校安排的一切活动,不参加早锻炼,不在校住宿。
四、在协议规定的离校期间,走读生其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至__年__月有效,学校有权根据办学条件变化、走读生表现等,续签新的协议或提前终止执行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班主任、学校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议解决。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校长审批:
篇二:XXX学校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XXX学校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安全协议书。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一、学生及监护人责任范围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二、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的;
3、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5、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6、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意外事故的;
7、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不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