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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170486494 2018/10/29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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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消防水源 1
(一)市政给水 1
(二)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1
(三)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 3
一、消防水源
可采用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当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一)市政给水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水厂供管网)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管网为环状)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市政管网供消防系统)
(二)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不能保证室外设计流量时,应满足室内量和室外不足量之和。
水池容积=理论设计容积—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容积,即水池有效容积应该=(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充的流量)*火灾延续时间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应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qf=3600Av
其中:qf为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³/h);
A为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π*(D/2)²
v为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置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米;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用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公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