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市河西区北方设计联合会
办公家具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CT-BX-20180508)
比选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北方设计联合会
2018年5月8日
第一章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北方设计联合会办公家具比选项目
2
服务周期
自发布中选通知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主,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3
项目概况
为北方设计联盟提供办公家具服务。
4
比选范围
办公家具服务商
5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
6
比选响应单位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16年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7年度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8
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0日下午17:30
9
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 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
比选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陈塘科技商务区办公楼316室
10
评审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审法,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11
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比选文件
比选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二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比选响应文件的格式
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第二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响应单位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比选响应文件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响应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比选响应文件的签署
比选响应单位应在比选响应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响应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项目名称、比选响应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应该在比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响应文件参选单位将不予接收。
3、评审
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作由比选单位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比选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
评审程序
比选单位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响应文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比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剔除无效比选文件;剔除的无效比选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比选文件:
(1)评审会迟到的;
(2);
(3)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4);
(5)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比选响应单位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交与评审委员会审核,未提供原件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1)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所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参选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序号
证件名称
合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的名称与比选响应单位名称一致,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无不良记录。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
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