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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适当性管理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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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适当性管理初稿.doc

上传人:1557281760 2018/10/31 文件大小:1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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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客户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理性投资,规范公司客户适当性管理和提升公司客户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适用于本制度。产品或服务包括:
一、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
二、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三、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四、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第三条名词解释略
第四条本制度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以及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订。
第五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证监会、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制订本部门负责的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或操作细则。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办法》、本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第七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将适当性管理工作与投资者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将证券知识宣传教育、证券市场风险揭示工作融入开户、交易、产品销售等环节,引导客户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自身投资风险的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投资产品。
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目标:
一、以保护投资者为目标,贯彻“卖方有责,以客户利益为优先,尽量为客户最佳利益着想的理念”,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性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二、以培养成熟投资者为目标,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和行为,引导其理性参与证券交易与金融产品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三、通过适当性管理工作规范经营管理,加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客户服务品质,树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某公司证券营销服务品牌。
第九条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了解自己的客户”为基础,以标准化流程和持续管理为手段,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规原则
以《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制订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规定、要求

二、审慎性原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系统设计、业务规划和办理、产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审慎性原则,防范各项业务风险。引导投资者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购买产品。
三、持续管理原则
应建立持续、动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长效管理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应贯穿客户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到解除业务关系的整个过程,对客户的信息与风险承受能力,及客户购买产品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管理,适时进行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
四、全面性原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应根据外部监管制度规定覆盖公司所有相关客户,覆盖公司产品销售的全过程,深化经纪业务、产品销售的综合管理,与投资者教育、反洗钱工作、客户投诉回访、账户规范等工作全面结合。
五、倾斜性原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应坚持“卖方有责”,及时提醒客户注意投资风险,在发生业务纠纷时应当以客户合法利益为优先。
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第十条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组织架构由公司层面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以及分支机构层面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两个方面组成,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在两个工作小组分别领导下,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
一、公司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组织架构:
组长:公司分管经纪业务副总裁
副组长:合规总监
组员:网点运营管理总部、经纪业务总部、合规审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究所、财富管理中心、融资融券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
二、公司适当性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领导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战略及经营管理状况制定适当性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对适当性管理工作中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决策;
(二)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与修订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三)统筹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检查工作;
(四)审核公司及各分支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
(五)审核产品设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