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保证协议(药品)
甲方:(供货方):上海医药众协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收货方):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此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责任
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合作期间,甲方资质资料变更或已授权人员调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加盖企业原印章的相关文件及时送达乙方,以备乙方存档备案,同时,甲方《营业执照》年检结束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符合规定的法人委托书,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号码。
甲方应对药品在途运输的符合性负责(乙方自提除外),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途时限(如有规定)、药品包装破损、药品数量减少或灭失、途中调换、温度要求等。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药品,应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如属于冷链产品,甲方应采用冷藏运输车或冷藏箱运输以保证冷链产品的运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温度记录数据。甲方如委托运输,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承运方的相关信息。
甲方向乙方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括供货单位名称、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甲方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甲方供应给乙方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还应符合货物运输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对于消费者的质量质疑,甲方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回复、解释、处置。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于已经销售给乙方的药品,若市场抽检或甲方自查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主动通知乙方追回或召回问题产品或换货销售。
甲方承诺:销售给乙方的药品若发生说明书上未予明示的不良反应,应及时主动地向乙方反馈不良反应信息。
乙方责任
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
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药品时,在收货或验收中发现药品破损、数量短缺、包装污染,质量问题、进口药品甲方未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进口批件及相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或国产药品未提供相同批号检验报告的,可作拒收处理。乙方作拒收处理时,应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处理意见。
乙方验收冷链产品时,如发现温度记录数据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如运输车辆能载回则直接退回,如运输车辆不能载回,则该批次冷链产品将置冷库待验区暂存,乙方将及时联系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在经营甲方供应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工做好***工作和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