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101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12
应收账款
7
1113
预付账款
8
1115
其他应收款
9
1201
存货
10
1301
对外投资
11
1401
固定资产
12
1402
累计折旧
13
1411
文物文化资产
14
1421
在建工程
15
1501
无形资产
16
15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
19
2101
应缴税费
20
2102
应缴国库款
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3
2202
应付票据
24
2203
应付账款
25
2204
预收账款
26
2206
其他应付款
27
2301
长期借款
28
23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9
3001
事业基金
30
3101
固定基金
310101
固定资产
310102
文物文化资产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10105
资产折耗
31
3102
专用基金
32
3103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310301
基本支出结转
310302
项目支出结转
310303
项目支出结余
33
3104
非财政拨款结转
34
3201
事业结转结余
35
3202
经营结转结余
36
3301
非财政拨款结余
四、收入类
37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38
4101
事业收入
39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40
4202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1
4301
经营收入
42
4401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43
5001
事业支出
500101
财政拨款支出
500102
非财政拨款支出
44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45
5102
对附属单位补助
46
5201
经营支出
47
5301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