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部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目录:
一、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P】
二、证据【P】
三、民事诉讼法【P】
四、仲裁法【P】
五、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P】
一、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2分;3分;1分)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参与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2、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公权性;(2)强制性;(3)程序性
(二)仲裁的特点
仲裁的基本特点:(1)自愿性(2)专业性(3)灵活性(4)保密性(5)快捷性
(三)和解与调解
1、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当事人和解,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产生结束执行程序的效力。
2、调解
(1)调解的形式:
有约束力:法院调解,以制作调解书的形式。仲裁调解。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
无约束力:民间调解,行政调解。
二、证据(0分;3分;5分)
(一)掌握证据的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二)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不需证明的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出的另一事实;已为法院发生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1)举证时限
2)证据交换
3)质证。
4)认证
三、民事诉讼法(7分;4分;3分)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包括:
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理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一)掌握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
1、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4)管辖权异议
2、回避: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二)掌握诉讼参加人的规定
1、当事人
2、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掌握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1、财产保全
1)诉讼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担保,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应当立即开始执行。15日内起诉。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
2、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追索劳动报酬的;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四)掌握审判程序
1、一审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