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
WI--09-01
版本号
B
消防管理工作规范
修订状态号
2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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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范围
适用于广州分公司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消防管理工作。
职责
保安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设备设施检查
消防主管(专职消防员,下同)
消防主管必须清楚地知晓园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园区《消防设施器材数量统计表》。
必须每月26日前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核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等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火栓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如有损坏报工程维修部及时处理,并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并且督导防火责任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及停放单车,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并在《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商铺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档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上。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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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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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责任人
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防火责任人由各中队长推荐,经部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并做好登记,交送于工程维修部一份备案。
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主管,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主管,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1次对商铺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动火管理
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维修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