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浦口区浦厂中学新建人行桥梁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PKZC-2009JZ029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29日
目录
第一部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邀请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谈判报价文件
第三章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四章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第五章谈判程序
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
第二部分:谈判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授权委托书
谈判报价人声明函
报价清单
施工质量保证
质量服务承诺
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各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法就浦口区浦厂中学新建人行桥梁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09JZ029
2、项目名称:浦口区浦厂中学新建人行桥梁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浦口区浦厂中学新建人行桥梁工程(详见第三章);建设规模:设计跨度为10米、;桥位正对浦厂中学教学楼,跨溢洪河、接至浦舍公路。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恕不接受现金),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投标地点(谈判保证金不用密封)。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站。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考察现场及报名:各潜在投标人于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2009年7月2日下午17:00截止前,自行前往浦口区教育局三楼3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报名、领取图纸并考察现场(需考察现场的请自备交通工具自行前往)。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携带携带U盘按时报名。联系人:吕德才;联系电话:025-58882173,**********。
8、答疑时间:2009年7月2日下午17:00-17:30,地点同上。
9、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9年7月6日上午9:00至9:30,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谈判文件接受人:江启昌。
10、谈判时间、地点:2009年7月6日上午9:30整,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唱标,价格可以谈判)。
11、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0441101789108093001。
联系电话:025-58886094
联系传真:025-58112533
项目负责人:江启昌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浦口区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211800
项目联系人:吕德才;联系电话:025-58882173,**********。
第一章总则
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浦口区浦厂中学新建人行桥梁工程进行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及国家规范严格执行。
二、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
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