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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物管理中心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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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物管理中心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建设.doc

上传人:653072647 2018/11/2 文件大小: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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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物管理中心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DTAGX2018-0321
采购人: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
一、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物管理中心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TAGX2018-0321
三、采购内容:龙泉社会事物管理中心社会组织党建孵化中心建设装修 。
四、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预算控制价:。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二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内容;

八、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自2018年09月09日起至2018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2707室;
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公告期限:自2018年09月09日起至2018年09月21日
九、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施工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十、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括税费、等费用。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A座2707室会议室
注: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填报好的响应文件,盖章签字后密封(密封格式不限)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一正四副。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人民币。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安分行
6、账号:6217921701078662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6980768
十三、联系人: 李主任电话:0538-8938070
十四、评审原则: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五、采购人: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
技术要求
详见报价明细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签订合同
,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签订的合同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