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料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宣传物料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因业务开展需要,委托乙方制作物料,乙方自愿受托制作物料。
2、双方根据单次的清单等为准制作物料及结算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材料、外观、型号、功能等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由乙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至甲方经营场所并承担运输费用、风险、协调等事宜及责任。 
3、本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第三方开展类似合作。
 
三、付款方式 
甲方、乙方每      个月结算一次或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定其他结算方式。乙方应及时将物料费用结算单据提供给甲方,甲方应在核对无误后且收到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后,及时将乙方的物料制作费付清。如有异议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设计稿和其他物料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制作要求,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物料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限期
重做,亦有权拒付不符合要求的物料对应的费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安装、施工等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安装及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 
5、在乙方依约提供物料及配套服务的前提下,甲方须依约支付物料费用。
6、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履约的资质及能力,依约为甲方提供物料制作服务,并对己方设计样稿等的合法性负责、承诺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完成时间,所有的制作内容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3、乙方实施物料制作业务中,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负责制作物料的产品的安装、维护等,实施时间、方式等须接受甲方的安排及管理,并保证前述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事宜。保证实施的人员及甲方场所若由于前述事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拒付或少付物料费。 
5、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任何问题或需求,须于约定时间内妥善解决。
  6、乙方产品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己方承诺,甲方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若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物料及成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甲方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款项或拒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依照合同约定付款,经乙方书面通知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