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市____区(县)__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共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其他情况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总价款/月租金计)__%,具体数额为____币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总价款/月租金计)__%,具体数额为____币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____币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____币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三)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
,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