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了推动清新县县城广告牌位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建设步伐,经甲、乙、丙、丁合计四名股东平等协商,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县立柱户外广告牌位
(二)项目地址:各主干道适宜建设龙门架或混凝土立柱的地段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合计12个广告牌位,总投资约4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四名股东成立广告策划部,作为广告策划传播有限公司的对口合作项目运营部,全面负责清新县的户外广告策划业务,所有账目和税收、发票由广告部管理、建设、经营、分红。
第二条项目公司现状
(一)       项目部名称:广告策划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二)       项目部注册地址为,项目部于
(三)       项目部资金投入:前期60万元
(四)       项目部经营范围:主干道公路的广告牌位的投资、经营、管理、维护。
(五)       项目部现股东及股权结构:甲、乙方占60%股权,丙、丁占40%的股权。
第三条合作投资及分红方式
(一)甲、乙、丙、丁四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
(二)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公司,项目部前期投入金额为60万元,项目部资金全部由甲、乙方负责缴纳,丙、丁方占项目公司40%的股权;甲、乙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和丙、丁方拥有的社会资源及完成该项目前期办理相关牌证工作并共同运营此项目部作为投资,分别占有项目公司60%和40%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00万元,其中第一年投资2至4个广告牌位;第二年投资4至8个广告牌位;第三年投资8至12个广告牌位。甲乙方承诺4个股东应投入项目公司的第一期资本金60万元全部由其负责投入,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分红方式:在经营此项目部上,应扣除实际支付成本,例如有画面工商登记费、上画材料费、设计排版费、税金、租铺的租金、人员工资、工商执照的注册费、电费、占道经营费、每年的公关费用等,由甲、乙、丙、丁四方确认成本费用后,剩余的总盈利就采取当年项目盈利即分红的模式(按股份比例分红利),如有不分红继续加大其他广告项目投资,但必须经四名股东全票通过方可实施。否则属个人行为。
(五)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该项目。
第四条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管理人员的组成
(一)甲、乙方持有项目部60%股权和丙、丁方持有项目部40%的股权,各方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此项目部股东会事项表决采用全票通过制。
(二)公司董事会设董事4人,双方各委派2人,董事会事项表决采用全票通过制。项目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均由丙、丁方委派。
(三)项目部财务总监、出纳由甲、乙方委派,财务经理、会计由丙、丁方委派。其他管理人员由双方另行协商选派。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本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到位项目建设资金60万元。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将前期30万元资金投入到位。在项目部办理相关牌证后,立柱广告牌工程施工同时甲、乙方将剩余的30万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