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988 年实行的军衔制
军官衔级设置
军官军衔设三等 11 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按专业区分为两大类: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少尉至上将;
2、专业技术军官:少尉至中将。
军官军衔的称谓,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 “海
军 ”、 “空军 ”、“专业技术 ”,如:海军少尉、空军上校、专业技术少
将等。陆军、政治、后勤军官直接称呼军衔。
军官衔级的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新军衔制接近英、美为代
表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传统军衔制,在军衔级数上是 11 级。不同
的是,这些国家大都有准将一级,而我国在相应位置上是大校。这主
要是考虑到我军师职军官较多, 如授少将或准将会造成将官过多, 授
上校又不能与团级军官拉开档次。
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新军衔制没有像 1955 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编制
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就是从军委主席到正排职
军官每一职务等级从编制上规定的军衔等级。 军事、政治、后勤军
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职务等级 编制军衔 基准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上将
—— 中将 (上将 )
大军区级正职 : 上将 —— 少将 (中将 )
大军区级副职 : 中将 —— 大校 (中将 )
正军职 : 中将 —— 大校( 少将 )
副军职 : 少将 —— 上校( 少将 )
正师职 : 少将 —— 上校 (大校 )
副师职(正旅职) : 大校 —— 中校 (上校 )
正团职(副旅职) : 上校 —— 中校 (上校)
副团职 : 中校 —— 少校 (中校 )
正营职 : 中校 —— 少校 (少校)
副营职 : 少校 —— 上尉 (上尉)
正连职 : 上尉 —— 中尉 (上尉)
副连职 : 上尉 —— 中尉 (中尉)
正排职 : 中尉 —— 少尉 (少尉)
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