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站建设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NO:MZL- 2017091308 (1-3)
甲方:
通信地址: E-mail: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安徽木子林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众创空间
联系人: E-mail: 3529963608@
电话:********** 客服:3529963608
乙方作为提供网站建设及信息化服务的供应商,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接受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等协商,就网站建设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通过乙方的网络服务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以及信息化等网上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网站建设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清单(乙方提供标准文档),按乙方约定的管理、操作流程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保证其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作为本网站制作项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确认、验收,以及代表甲方及时明确网站建设的具体要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等,全力配合乙方以最高的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网站的制作。
4、接受乙方的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付款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5、甲方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互联网相关法规,及时有效的填写和提供网站备案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定期为甲方备份数据资料,以保持甲方网站内容信息资料的安全和可靠。
2、乙方应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事项保密,应确保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3、乙方提供网站故障的免费维护,365×24 即时服务响应,随时提供咨询服务,紧急性问题,乙方保证即时解决;一般性问题1个工作日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解决。
4、乙方网站开发完成所有功能并交于甲方测试验收;为保证甲方网站利于收录和网站正常上线,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修改意见,甲方提交的修改意见最多不超过三次,乙方积极配合完成甲方的修改要求。若自交付测试之日起或乙方完成修改之后,再次提交给甲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任何书面的修改意见,视为验收通过。
6、甲方网站测试过程中,乙方安排技术客服与甲方对接人员进行远程后台操作方法培训。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或服务中断,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的最高额度不超过甲方购买相应服务所支付的款项;
4、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数据刷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七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