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结构专业审查要点(试行)
    1.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 结构施工图审查应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为依据,以其中的强制性条文为重点。
    3. 超限高层建筑,专业性强、工艺复杂的工业建筑,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国家及辽宁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没有纳入的新结构、新技术(包括基础)应按有关规定另行审查。
    4. 本审查要点所规定的审查内容,各市审图机构必须进行审查。
    5. 结构施工图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 新、旧规范混用情况。
    2. 室内±。
    3. 永久荷载、可变荷载的取值是否正确。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的确定是否合理;地震设防区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地震设防烈度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5. 所采用的结构材料及其强度等级、计算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 是否正确应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是否避开抗震危险地段,建在不利地段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7. 温度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与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后,温度伸缩缝最大间距限值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限值的20%)。
    8. 主楼与裙房关系的技术处理是否得当。
    9. 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对不规则的建筑结构是否采用符合实际的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其薄弱部位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10. 采用的结构体系是否合理、可靠。
    11. 选用的标准图是否正确、安全。
    12. 对不便用图表示的内容是否作出准确说明。
    13. 楼(屋)面板、梯板的厚度和予应力构件是否符合防火极限要求。
    、地基与基础
    1. 是否根据建筑类别和场地类别正确调整抗震措施(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 软土地基、山区地基和液化土的处理方法及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能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3. 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法和施工检测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4. 基础的有效埋置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最小深度。
    5. 基础类型的确定及其构造是否安全、可靠、可行。
    6. 桩基的沉桩方法及终止成桩的条件是否安全和符合环保要求。
    7. 基桩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最小桩距规定,桩及桩基承台的构造是否合理、安全。
    8. 一个独立结构单元是否为同一基础型式,持力层是否在性质不同的地基土。
    9. 是否存在局部地下室;地下室抗震等级的确定、地下室底板为板筏时的内力计算与配筋构造、后浇带的设置与构造是否符合规定。
    
    1. 结构高度、高宽比是否符合适用条件。
    2. 框架、抗震墙的抗震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3. 框架是否连续而不中断,是否存在不成榀“框架”;框架一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周边是否设“端柱”。
    4. 房屋的转角处是否设柱(或墙)。
    5.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转换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