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生医学证明》分享交流会
报告单位:万载县妇幼保健院
意义与责任
签发管理
汇总报表
操作分享交流
一
二
三
四
一
意义与责任
意义
证明在我国境内出生人口时的健康和自然状况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缘关系
新生儿申报国籍、户籍及取得公民身份证的医学依据、新生儿保健服务、入学、出国移民等凭证
“人生第一证”
责任
接受培训、基督、指导
签发管理
宣传教育
档案及信息变更
配合真伪签定
废证管理
资料存档
二
签发管理-领用、入库
进入签发页面,在系统出生证号下拉即可找到相对应编号
点“查找“可找到本机构申领相对的编号的《出生医学证明》,选中点”接收“即可
进入系统点“出库管理“
01
02
03
签发机构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申领空白证件。登记发放编号,发放时间,领取人签名。
二
签发管理-签发类型
换发
补发
首次签发
指原签发机构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
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
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者母亲信息的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
补发是指原证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新生儿丧失《出生医学证明》
适用时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96以前不予补发
1、概念
二
签发管理-签发类型(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登记
接生人员填写分娩信息
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与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
签发人员审核首发登记信息及分娩信息无误后录入系统后进行打印
盖章人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将存根留存
1、首次签发登记表
2、出院记录
3、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由父母以外人员代领需有办理委托书
资料
2、流程(机构内)
二
签发管理-签发(首次签发)
申请证明
在具有法定鉴定资质机构签定血缘关系
公安部部门确认该新生儿未落户
亲子关系声明表填写
签发
审核必备资料后,进入医疗机构外系统进行资料录入
血缘关系若为单方信息则录入单亲
盖章人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将存根留存
1、《亲子鉴定》副本
2、父母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未落户证明
4、亲子关系声明
5、如由父母以外人员代领需有办理委托书
资料
2、流程(机构外)
更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
无效证件:
1、手写《出生医学证明》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2、《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4、《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5、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的;
6、因打印导致无效的其他情形;
更改信息: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婴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二
签发管理-签发(换发)
1、换发类型
二
签发管理-签发(换发)
换发程序及要求
原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换发原因核定予以换发。
换发后原证件由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报出生地《出生医学证明》
1、换发申请表
2、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相关资料(分娩记录、公安局证明、亲子签定等
4、如由父母以外人员代领需有委托办理委托书
资料
2、换发程序及要求
二
签发管理-签发(补发)
1、程序及要求
补发程序及要求
原签发机构协助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分娩记录,由婴儿家属登报声明作废,卫生计生部门核定信息后签补发通知单至县指定补发机构(县妇幼保健院)按原证件信息予以补发。
未上户口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上户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证件应加盖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
1、补发通知单
2、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如由父母以外人员代领需有办理委托书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