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拟对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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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临湖街道办事处胡家甸村
三、建设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长吉木业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堡镇前桑村,经营范围为木制家具、木制门窗、木制楼梯制造、装饰材料批发销售等业务。年产木制家具200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4栋一层建筑作为生产车间每栋各1000m2。项目总投资4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000m2。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质粉尘及油漆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木屑粉尘产生,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上的集气罩收集后能直接抽入到设备自带的布袋抽尘装置中,几乎没有截板下料的粉尘外逸。本项目生产车间空间大,通风良好,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极少量粉尘通过无组织排放的方式外排,到达厂界的粉尘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油漆废气经集风罩强制抽风收集(集气率以90%计)并经水帘(主要去除漆雾)+光氧催化装置(主要去除有机废气)净化处理(综合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