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PPP模式在贵州高速公路发展中的运用
引言: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PPP不仅具备一般的管理职能,还兼具融资和供给职能。
“十一五”以来,为多渠道筹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降低政府债务,提高高速公路建管养运效率,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我省在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上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提出了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的PPP模式,具体形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EPC(设计/采购/施工)”、“BOT+EPC+政府补助”,“股权合作+EPC+运营期补贴”,有力助推全省高速公路加快发展,并于2015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成为西部第一个,全国为数不多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省份,走出一条符合贵州自身特色的交通运输发展新路。
一、PPP模式在贵州高速公路发展中的运用
自2007年我厅引入中交集团在全国率先创新采取“BOT+EPC”模式建设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全长80公里,总投资75亿元)以来,已成功吸引中交、中铁建、中建、中冶、四川路桥及省属交通建设集团采取“BOT+EPC”、“BOT+EPC+政府补助
”、“股权合作+EPC+运营期政府补贴”等模式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共计29个1939公里(已建成10个878公里,其余1061公里在建),采用上述模式建设规模超过全省已建在建高速公路总规模的四分之一。其中,中交集团投资项目9个767公里(总投资828亿元),占PPP项目总规模的43%。上述模式的成功推动,既吸引了社会资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降低了政府债务;又引入了强有力的建设、管理队伍,弥补了政府管理力量不足,以时间的提前换取发展的空间,为我省提前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PPP模式在贵州公路项目运用的主要形式
我省高速公路PPP模式主要是采取特许经营和特许经营+股权合作两种方式,具体形式为“BOT+EPC”、“BOT+EPC+政府补助”、“股权合作+EPC+运营期政府补贴”、“融资+合作”、“TOT”五种模式。普通公路PPP模式主要是“建养一体化”购买服务模式。
(一)“BOT+EPC”模式。即采取一体化公开招标方式,在投资人招标时,将设计、施工、采购与投资人一并招标,通过签署特许权协议明确投资人在一定时期的建设、运营、移交等权利和义务。项目由投资人自筹资金、自主建设、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代表项目为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除此之外,全省还有7个653公里高速公路采用此模式,总投资达770亿元。
模式优点:一是有利于统筹项目加快推进。从贵都高速看,除施工监理按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外,其余投资、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符合精简项目前期工作原则。另外,项目组织实施模式有效统筹路基、路面、交安、机电、房建等施工环节,极大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贵都高速原计划工期3年,实际建设期2年,比计划工期提前1年完成。
贵瓮高速公路的清水河特大桥原计划工期4年,实际建设期两年半,比计划工期提前一年半时间。二是有利于项目控制并节省项目投资。在投资人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的模式下,有利于项目业主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控。同时,在满足项目安全、功能前提下,项目公司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