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邢台香榭公寓住宅楼
2、工程地点:邢台市车站南路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建筑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砖砌体及设计变更增减的砖砌体、构造柱、过梁、拌制砂浆、砂浆和砖运输、撘拆脚手架、配合放线,工完场清等等一切均由乙方负责,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除甲方提供搅拌机和施工电梯外,砌筑所需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工期
工期从进场之日算起45天,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推迟一天罚款2000。
第四条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按验收合格的成型砌体体积计算,为元/立方,构造柱每根45元。工资支付方式:三层砌体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5%,以此类推,全部工程量完成后经质检站验收合格,付全部工程量的95%,工程竣工后30日内余款全部结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2、本工程后砌墙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的验收和确认方可生效。
第六条甲方责任
1、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提供夜间照明。
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4、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并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乙方应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4、在施工过程中,不许浪费材料,做到工完场地清,乙方如违反规定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如工期和质量问题达不到甲方要求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