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宏观政策动向
第 08 期
(总第456期)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2009年03月06日
国信观点: 国际典型电力市场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政策动向: 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上日程
我国将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
政策点评: 应编织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的立体网络
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应防止“缺位”和“越位”
政策文摘: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新修订的《保险法》出台
国务院发布通知确定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
一周动态: 央行将适时适度调控流动性
发改委公布4万亿资金构成
2000亿元地方债将采取公开发行方式
政策借鉴: 山东出台汽车业振兴规划
广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月度汇粹: 2月份宏观政策概揽
国际典型电力市场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电力改革的热潮,改革的总体方向是由严格管制价格和市场准入、公有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向私有化和市场化方向迈进。综观世界各国的改革,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通过比较中国与世界主要国家电力改革的历史背景与市场环境,我们发现,目前中国电力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条件还不成熟。中国的电力市场模式既不同于英美的高度市场化模式,也不同于法国、日本的一体化模式,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模式。
一、主要国家电力市场改革政策导向及效果评价
世界各主要国家电力改革的目标一般都是保证长期可靠的电力供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以及电价的市场化和提高效率。而在实践中,世界各国的电力改革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每个国家都结合自身国情和改革目标选择了不同的改革路径。
1、英国的电力市场改革
改革前英国电力工业实行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改革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中央电力局(CEGB)进行拆分,在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四个环节打破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引入私有化和竞争。第二阶段主要建立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A和BETTA三种不同的市场运营模式。总的策略是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市场主体,从而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1)政策引导:1988年政府发表《电力市场民营化》白皮书,1989年颁布了新的《电力法》,为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随后几年,重组后的各公司股票陆续上市,实现了私有化目标。2001年,A代替了POOL,建立双边合同市场和平衡机制市场,并采用调整供电和发电关系的纵向整合与调整供电公司之间关系的横向整合。2004年《能源法》颁布,为建立统一的英国电力交易和输电制度(BETTA)提供基本法律框架,一直至今BETTA按计划实施。
(2)市场发育:英国市场主体发育较为充分,1990年中央电力局拆分为国家电网公司、3家发电公司和12个地方配供电公司,同时建立了电力库。逐步开放大用户直接选择供电商,于1998年对100千瓦以下用户开放,建立自由竞争的电力零售市场,目前零售市场已经对全部用户开放。
(3)效果评价:英国的电力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最具代表性意义的改革之一,也是全球第一次采用以市场为基础的改革模式。改革的目标是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实现了对电力库的改进,促进了电力市场的良性竞争,降低了电价,提高了效率,将电力交易范围扩大到了整个英国。
2、美国的电力市场改革
美国改革前各州都由一家厂、网合一的电力公司垄断经营。1992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可分为联邦电力体制改革和各州电力体制改革。联邦仅仅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管法规,作出竞争性的强制要求,各州再遵循市场化原则组建电力市场。联邦层面改革总的方向是提高市场化程度,鼓励竞争。州层面的改革最典型的有加州模式与PJM模式。
(1)政策引导:1992年通过的能源政策法案(EPACT)要求电力公司使用自己的输电线路传输其他电力公司交易的电量。1996年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发布888/889号指令,要求拥有输电设施的公司在以成本定价的基础上,对所有各方提供没有歧视的公平进入条件,并鼓励独立电网运行机构(ISOS)的形成。1999年FERC出台的2000号法令,要求成立区域输电机构(RTOS),2001年FERC要求电力公司将所有的输电资产全部交给RTOS,并构想在全美成立五个大的RTOS。
(2)市场发育:美国电力体制改革前电力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改革后,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发电、输电、配电业务相分离,发电侧上网、输配电和售电侧的不同竞争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但美国并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网结构和电力系统,而是各州自由搭建区域电力市场。
(3)效果评价:加州模式由于有缺陷的市场设计与较高且波动的电价造成改革失败;PJM模式则由于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高效的电网调度和电力生产,改革进行得比较成功。但在美国电力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