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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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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各省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列表
省(城市)
伙食补助费(人/天)
食宿费(住宿费)(人/天)
交通费(人/天)
文件名称
本地
统筹外
北京市
30元
50元
统筹区外住宿费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北京市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通知京人社工发〔2010〕314号
上海市
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本市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2011)20号
上海市
20元
150元
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正草案
天津市
30元
50元
住宿费不超过150元
跨统筹地区就医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2011]47号
重庆市
8元
50元
住宿费不超过100元
到市外就医所发生的交通(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84号
黑龙江省(哈尔宾市)
20元
住宿费150元限额,凭票据报销(见注①)
统筹地区以外的凭票据报销(见注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11〕44号
黑龙江省(黑河市)
10元
15元
住院床位费标准为20元,入院等待期间住宿费标准上限为60元,最多报销3天,住宿费凭据报销
交通费凭据报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限报火车硬卧、硬座和客运汽车(出租车除外)交通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工负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用标准的通知黑市人社字〔2011〕67号
黑龙江省(大庆市)
20元
42元
统筹地区以外住宿费200元以内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见注③)
大庆市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到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核销标准
吉林省
省内及市区18元
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30天
省外35元
统筹地区最低月工资÷30天
可凭住宿费票据报销,日报销标准不超过150元
可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
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0 483号
辽宁省
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O%÷30天
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30天
统筹地区以外住宿费,凭票报销, 每日不超过150元(见注④)
统筹地区以外,凭票报销一次(见注⑤)
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0]483号)
江苏省
20元
20元
统筹地区以外150元
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2011]166号
江苏省(常州市)
20元
20元
住宿费在150元以内凭票报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办式(见注⑥)
凭据报销(见注⑦)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跨统筹地区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支付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88号
山东省(济宁市)
20元
30元
市外就医食宿、交通补助,最高每天230元(见注⑧)
山东省济宁市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和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
山东省(烟台市)
15元
20元
150元
安徽省
20元
20元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用130元内凭据报销(见注⑨)
(见注⑩)
安徽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河北省
20元
35元
省内:80元
省外:150元
到统筹地区以外:长途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补贴:15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
湖北省(十堰市)
在本区域内就医的,20元,省城30元,省外40元。
转外就医食宿费用补贴标准:省内80元,省外120元。
湖北省
15元
可报销不超过3天(含3天)的食宿费用,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150元,凭发票据实报销
从统筹地区至治疗所在地区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价格标准据实报销;该区间未开通铁路客运的,按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