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成立考核分配工作小组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考核相关说明
1、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津贴以及边补为纲性统筹津贴,其资金按月从全体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
2、班子成员业绩考核,其积分以本校业绩考核最高师教师的分值为标准,分为三个等级进行计算,校长(支部书记)的分值是业绩考核最高师教师分值的120%,副校长的分值为业绩考核最高师教师分值的110%,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分值为业绩考核最高师教师分值的100%。
3、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家在本镇内3天,在县内5天,在县外7天)、产假(3个月,晚婚6个月,晚婚晚育9个月),丧失工作能力的患者,经教育局研究同意借用到外单位人员,除扣除他们应承担的纲性统筹津贴外,其余部分全额发放。
4、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只享受当月的基本津贴。
5、离职进修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通过组织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凭用人单位考核情况参加学校考核。
7、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也要进行考核。寒暑假职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照发。
8、绩效工资采取按月考核半年发放一次。
9、考勤考核所扣金额从该教师的基本津贴中扣除。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以及计算方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月—6月)、下半年(7月—次年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教科局审核后,学校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大块,一是统筹津贴(校长津贴、支部书记津贴、副校长津贴、主任津贴、副主任津贴、少先队辅导员津贴、班主任津贴、边补),二是基本津贴,三是业绩津贴。
(1)统筹津贴
班子成员津贴按教科局方案进行发放。班主任按要求履行了班主任职责,按教科局方案,根据本班学生数及学校班主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基本津贴
教职工根据学校开学初的工作安排,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无较大失误,全学期出满勤,就按所聘职称,领到自己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纲性统筹外的70%。
计算方法:
小教高级职称教师基本津贴=(516 - 应扣的纲性统筹资金)×70% - 考勤扣款
小教一级职称教师基本津贴=(450 - 应扣的纲性统筹资金)×70% - 考勤扣款
(3)业绩津贴
按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其资金来源为全体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纲性统筹资金再减去有所有教师的基本津贴所得的差。
计算方法:
(全体考核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纲性统筹资金- 全体教师的基本津贴)÷全体教师个人考核所得分数之和× 个人考核分数
(4)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津贴+ 基本津贴+ 业绩津贴
五、考核办法
(一)考勤
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二)教师业绩考核方法(100分)
【职业道德】(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