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经济法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它是以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它不同于以研究国家间关系为对象的国际法学,也不同于研究涉外民事关系中冲突规范为对象的国际私法学,有其本学科固有的科学规定性。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们大致地可以将关于国际经济法概念分作两类: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
(1)狭义的际经济法概念。
按照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作为国际公法调整对象的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仅由包括条约和国际惯例在内的各种国际渊源构成。
(2)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
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
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不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而并非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渊源,也包括国内渊源。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包括:
(1)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服务贸易。
(2)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
(3)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在以上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最后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
(1)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
(2)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
(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
(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
(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这些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
(1)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
(2)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
宏观经济管理法——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
 
 
二、国际经济法有如下主要特点: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