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身权
考点提示
大纲知识
人格权;身份权
点
重难点 姓名权;隐私权;配偶权
学习方法 体系法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不可分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是财产权的
对称。
二、人身权的特征
,同时与财产权利又有着一定的关系。人身权不具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
现民事主体财产权益。 人身权的非财产性决定了其不能直接以金钱来衡量。 人身权虽然没有直接的财产
内容, 但又与财产权紧密相关, 往往是取得财产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同时, 对人身权的侵害也会影响权
利人的经济利益,导致损害赔偿,引起财产权利的变化。
。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因此通常不能转让、赠与、继承。只
有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权可依法转让,这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
、支配权。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人,权利主体无
须义务主体积极行为的协助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 故人身权属于绝对权; 人身权赋予权利主体支配自己
人身利益的权利,故属于支配权。
第二节人格权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
1. 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所应当具备的。
2. 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
3.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
4. 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二、一般人格权
1. 概念
一般人格权, 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 人格独立、 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根本人格利益而享
有的人格权。
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
1. 主体的普遍性。
2. 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
3. 所保护利益的根本性。
4. 权利内容的不确定性。
第三节具体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
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 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或实施任何行为, 就当然
取得并受到法律保护。人格权兼具自然权利和法定权利的双重属性。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生命权始于出生、 终于死亡, 不依赖其他
权利而存在,故为独立的人格权。生命权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命安全维护权, 即维护生命
的延续,保护生命不受外来非法侵害;二是生命利益支配权,即处分自己的生命。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 器官和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 从而享受一定
利益的权利。
身体权具有以下特征: ( 1)身体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 ( 2)身体权的客体是权利人自身的物质性人
格要素。( 3)身体权的内容是自然人对其身体完整的维护及对肢体、器官和组织的支配,故身体权属于
支配权。( 4)身体权是不可转让的基本人格权。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健康权具有以下特征: ( 1)健康权以维护自然人的身体生理功能的正常发挥为根本利益。 健康有两
个要素:一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二是生理功能的完善发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