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公明合水口股份合作公司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合水口社区第四工业区第二期第八栋厂房租给乙方作工业用途,。
二、本租赁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二0二 0年五月三十一日止。甲方给予乙方厂房壹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应按合同履行其他义务。由年月日开始计租。
三、自计租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厂房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向甲方每月缴交卫生费人民币300元正。
四、乙方应于签定本合同 5 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2个月租金元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清缴(完)所有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用等各项费用及甲方对上述租赁物按通常标准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将上述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损坏了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则按价赔偿或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中扣除。
五、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所有租金,甲方在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收据,若乙方需要发票,则发票的税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拖欠甲方租金30日内的,乙方按拖欠租金的总额每天向甲方支付 3‰的滞纳金。拖欠30日以上的,乙方按拖欠租金的总额每天向甲方支付 3‰的滞纳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不予返还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如乙方不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或水电费达壹个月以上,则甲方有权随时采取停水、停电、锁门及限制出货(含机器设备)等手段促使乙方支付上述拖欠的租金或水电费,直至乙方支付完止,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乙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租期届满之日或终止之日起10天内交还该房屋。在乙方未拖欠租金、水电费用、工人工资等其它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才有权将该租赁物内的货物和自行安装的可移动设备设施搬离,但所有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电梯、水、电、消防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甲方无偿将该物业红线范围内空余地全部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在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乙双方在交付和接受租赁物时共同签署交接凭据,甲乙双方交接完成的交接凭据的签署之日即为交接日期。
九、甲方无偿提供壹个250千瓦的电量变压器及配电柜,如用量不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甲方负责申报安装供水总管到建筑物旁,其他的则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确认由供水、电公司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水、电手续。
十二、乙方租用甲方厂房,甲方只提供水到厂房门口,厂房内水及消防设施等属于乙方自行安装,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生效后将所有租赁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签订的相关事项继续生效,但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十四、如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或征用上述土地或物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所有损失。如遇国家或政府征用或征收时,土地及厂房等甲方投资的设施之赔偿(或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属乙方投资的赔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五、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所有专用设施、水、电、消防等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六、甲方提供货梯1台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该电梯的所有维修,保养及年审等所有费用,乙方使用电梯期间,因电梯而造***员伤亡(包括乙方及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均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