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托收用汇票与一般汇票
一讲解汇票是: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很多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主要有国际贸易的买
卖双方相距遥远, 所用货币各异, 不能像国内贸易那样方便地进行结算, 所以随
之诞生了汇票。从出口方发运货物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在这段时间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 不是进口商提供货款, 就是出口商赊
销货物。 若没有强有力中介人担保, 进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货, 出口商怕发了货
收不到款, 这种国际贸易就难以顺利进行。 后来银行参与国际贸易, 解决完善了
很多问题,作为进出口双方的中介人,开出信用证,一方面向出口商担保,货物
运出口,开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发到银行,银行保证付款,同时又向进口
商担保,能及时收到他们所进口的货物单据,到港口提货。
汇票的定义。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是由出票人签发
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 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
它
项的票据 ;” 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 (1) 发票人,
签发汇票给 (2)执票人,并委托 (3)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汇票的种类。汇票属于资金单据,它可以代替货币进行转让或流通。因此,汇票
是一种很重要的有价证券。 结汇单证中使用的汇票, 包括托收用汇票和信用证收
汇票。指出口商向进口商或银行签发的, 要求后者即期或在一个固定的日期或在
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 对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
支付命令。
按照汇票上是否有一人充兼二方当事人之情形, 将汇票又分成一般汇票和变式汇
票两种。
 具有同一性质
托收用汇票:是指在托收项下使用的汇票。
一般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为不同的三个人的汇票,是一般汇票。
(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
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 2)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 (其形式和记载事项 )都是由法律 (即票据法 )严格
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 3)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
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
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
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 5)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
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 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 票据权利发生
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截至 2013 年,由于我国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
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 1)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 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 2)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的障碍。票据本身不是
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
( 3)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
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